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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常态化开展营商环境“十大实事” 评选活动的意见

来源 : 区发改委     发布日期:2023-02-15     点击次数:507


各镇人民政府,各街道办事处,区直有关部门,各有关单位:

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“让干部敢为、地方敢闯、企业敢干、群众敢首创”重要要求和二十大报告提出“营造市场化、法治化、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”精神,落实区委、区政府“全力以赴拼经济,集中精力谋发展;创优发展环境,激发高质量发展活力”工作部署,推动全区在营商环境建设工作上积极创新,解决困扰企业和经济发展的热点、难点、堵点问题,营造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良好舆论氛围,提升优化营商环境社会参与度和群众知晓率,推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高质量;同时展示我区优化营商环境成效,营造有竞争力的工作氛围,持续擦亮“偃之有礼”营商服务品牌。经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同意,现就常态化开展优化营商环境“十大实事”评选活动工作提出如下意见,请认真贯彻执行。

一、充分认识活动的重要意义

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到:所谓拼经济,拼的就是营商环境;各地可持续比拼的,就是营商环境。省委、省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指出,全省要进一步强化创新意识,加大改革力度、优化政策举措,切实提升企业和群众满意度,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。我区在全区常态化开展营商环境“十大实事”评选活动,要求各相关部门在落实各级政府营商环境工作要求的同时,须加大探索创新力度,推动更深层次的体制机制改革,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好经验、好做法、好模式,确保每个阶段评选出的“十件实事”含金量高、企业和群众认可度高,社会影响力高。

二、活动主要内容

各单位在推动营商环境工作创新过程中,要加强学习、开阔视野、提高工作开拓性和创新性,要细化争先进位的阶段目标和具体举措,通过大胆地改革、大胆地创新,用新理念激发新动力,用新方法解决新问题,推动全区营商环境再上新台阶。要结合本单位工作职责,围绕“优化服务、惠企纾困、改革创新、破解难题”等方面推进工作,特别是河南省政府2023年工作报告中提出的全省要全面实施营商环境1+7系统性改革(1个总体方案,创新环境、企业服务环境、监管环境、信用环境、开放环境、政法领域促进法治化营商环境、系统性重塑行政审批制度整体性优化政务服务环境等7个具体领域方案),以及洛阳市政府提出的推进“一件事一次办、有诉即办、交房即发证、全面推行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和审批事项免证可办”五件要事工作要加大工作创新和推动力度;同时将本单位创新性的亮点工作认真梳理,按照附件中的模板进行整理,每季度至少报送一件相关实事,区营商办汇总后上报工作专班研究,选出其中十项“企业对改善营商环境反响热烈、群众对解决热点难点问题称赞”等鲜活实例,作为全区“季度营商环境十件实事” ,年底评选出年度最优“十件实事”进行宣传,生动全面呈现我区营商环境建设的工作成果。对评选出的“十大实事”融媒体中心要加大对此项活动宣传报道的支持力度,通过“偃师融媒”平台及公众号、“偃师新闻”、政府网等多种方式向社会和群众公开。

三、推进措施

(一)加强组织领导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,推动本单位承担的各项改革任务高标准落实。要结合实际,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,压实部门责任,强化协同配合,拿出真办法、真举措着力推进,确保活动取得实效。

(二)全面动员参与。各单位要积极采取措施,充分动员单位人员广泛参与,要在全区培育“营商环境无小事”“优化营商环境、人人有责”的理念,引导干部群众和企业职工积极参与、主动维护营商环境、优化营商环境,形成领导干部带头创新、一线同志全面参与服务创新的创新格局。

(三)强化督导问效。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班督查组要加大督促指导,及时开展工作成效评价,确保我区营商环境建设各项改革任务落实落地见效,确保营商环境“十大实事”评选活动起到较好成效。要对工作推进迅速、成效明显的单位大力宣传推广,并在年终考核和推荐优秀方面适当加分,以典型引领带动全面工作落实;对工作推进迟缓、问题较多、不积极参与的单位要予以通报批评。工作专班将适时对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进行通报。

(四)广泛宣传引导。要加强媒体联动,全方位、多角度、立体式开展宣传。充分利用电视、电台、网络及新媒体平台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此活动,形成干部敢为、企业敢干、群众敢首创的良好干事创业格局,进一步扩大我区营商环境工作的知名度和影响力。

附:偃师区优化营商环境“十大实事”内容要求及模板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2023214

                    

附件:偃师区优化营商环境“十大实事”内容要求及模板.docx